0991-8883986 master@xjzw.cn

关于工商电子标识的申请

发布时间:2015-03-14     浏览次数:737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经营性网站发放“工商行政管理营业执照备案”,是履行国务院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职能的具体举措,以引导和帮助网络经营主体主动公开其真实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信息,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

    工商行政管理营业执照备案的申请发放,实行“经营主体自愿申请,工商机关审核发放”的原则和方式。凡开设有网站(网页)并由新疆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登记注册的市场经营主体,均可申请工商行政管理营业执照备案,经新疆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监中心审核通过后发放营业执照备案(代码)。申请者应将营业执照备案贴置在其开设网站(网页)的首页下方醒目位置。